南昌工程学院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缓测申请表
姓名
性别
民 族
班级
学号
出生日期
本人联系电话
申请补测时间
原因
(身体原因
请附医院
证明)
年 月 日
本人签字
班主任签字
体质测试中心
意见
签字:
备注:申请人填写好表格后,先经班主任批准签字,提前三天交表到器材室刘娇老师(18779877091),如有关测试相关问题请咨询何宜中老师(13607906673),未提交缓测表格的,将不予安排补测。
南昌工程学院 体育教学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