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对我校体育场馆的管理,优化资源配置,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,更好地满足体育教学、训练、学生体育社团和广大师生体育锻炼的需求,结合我校的场地现状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场馆中心
1.体育教学部下设体育场馆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,具体负责体育场馆日常运行及管理。
2.中心下设中心主任1名,管理员1名,值班人员1名(劳务合同),部门综治安全员以及纪检委员协助中心工作。
3.中心定期召开会议,讨论场馆管理工作情况,讨论决定学校体育场馆的管理事项和使用事项,以及体育场馆、场地器材的维护、维修。
二、场馆安全
1、中心以及安全员具体全面负责场馆的安全工作,做好“三防”。
2、场馆安排值班,责任到人,设专人管理。
3、定期检查各场馆基础建设,门窗、水、电、管、线、消防器材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
4、场馆内的消防设施、电闸开关由专人负责,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触动。注意节约用电。
5、加强夜间场馆内外巡逻,协助做好治安管理。
三、场馆卫生
1、中心管理员负责场馆卫生的监督工作,安排勤工俭学的学生按时清扫。
2、保持教学运动场地环境卫生清洁整齐、课前课后保持空气清新,馆内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
3、场馆内固定运动器材设备保持清洁整齐,经常检查、维修调试。
4、场馆内辅助教学器材,需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、保持清洁,实行每日检查制度。
5、场馆内公用设施随时清洁、清扫、严防异味污染,严禁张贴各类商业广告。严禁吃口香糖及带壳食物,妥善使用卫生间的卫生设施,用后及时冲洗,爱护公共环境卫生,注意节约用水。
6、场馆内外器材摆放整齐、干净整洁,创建优美的教学、健身环境。
四、值班人员职责
1、按时开馆、闭馆,开放时间严格遵守刷卡锻炼制度。
2、做好进馆人员登记,随时检查进馆人员情况,杜绝与教学无关的人员进入馆内。
3、物品和器材进馆和出馆须有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批条,并做好登记。
4、根据活动要求和季节要求,合理使用馆内照明设备,加强用电安全防护。
5、每天对体育馆进行巡查,检查馆内消防设施、电器设备、体育设施等运转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报场馆中心,并做好巡查记录。
6、完成场馆卫生保洁任务。
五、大型活动
1、校各单位申请场地举办大型活动,按照申请流程,由中心负责安排使用。
2、大型活动期间,应按照指定的区域、场地、范围活动,中心以及管理人员进行及时管理。
六、场地设施维护
1、场馆中心定期检查各个运动场地、教学器材使用情况、损耗情况、设备器材情况, 并对场馆维修维护和购买教学器材提出申请报告。
3、小型场地维修维护,由管理员指派专人负责,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。
4、馆内运动场地每天清理一次,保证运动场卫生清洁,器材摆放整齐。
5、室内外篮球、排球等运动场地视使用情况及时安排划线和更换球网。
6、室外场地设备、围栏等每年定期维护,并随时检查、维修;室外场地的电源开关箱、给排水设施每月检修维护。
七、体育场馆开放
1、在保证学校正常的体育课教学、运动训练前提下,开放体育场地资源,学校室外场地均免费为师生提供使用,室内体育馆为有偿开放使用。
2、体育馆免费开放时间:周一~周日7:00-10:00,每周二、五下午16:00-19:00为教工体育协会活动时间。
3、室内体育馆有偿开放时间为:周一至周日19:00—21:20、周二14:00—17:30、周五16:00—17:30,节假日开放另行通知。室内体育馆有偿开放时间内,一律刷卡(校园一卡通)进场,其余人员未经允许不能进场。
4、对外来单位和个人租用场地开展活动,必须提前到场馆中心预约登记租用场地,并按规定收取适当费用。
5、场馆管理中心根据体育教学部文件收取场地租用费用,并依据财务制度“收支两条线”的原则,场馆中心主任负责开出学校财务收据,由场馆管理员收取费用,负责将所收费用及时全额上缴校财务处。
6、任何单位、部门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,不得私自带人、带团利用场地进行租借活动获取私利,违者将严肃处理。
八、运动场地使用申请流程
校内单位或社会团体使用体育场馆,先到南昌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网站下载填写体育场馆使用申请单,按流程审批后使用。